002 人生若只如初见-《爱情无药可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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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九月初的南县热得不像话,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小胖妞,一米五七的身高就有一百三十五斤,用圆滚滚来形容我,一点也不为过,念书的时候,我可喜欢吃零食了,我爸爸每次要去打牌之前都会给我五块钱,在南镇那样的小地方,那个年代,一个小孩子能有五块钱,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。那会儿我和孟之柔最要好,每天下课,我都拉着她穿过长长的街道,一起去巷子里吃油炸土豆,还有许多垃圾食品。之柔不爱吃,每次都给我吃,渐渐的,我的身体越来越圆滚。

    不管我多胖,我家人,我朋友从来都不会说我胖,他们觉得,能吃是福。

    可那一年,我遇到了林恒,他抱着一颗篮球,背着双肩包,跟他妈妈一起从我身边走过,他妈妈停下来问我登记在哪里,我支支吾吾的说,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林恒很有礼貌对我微微一笑,露出洁白的牙齿,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课本上说的明眸皓齿是什么意思。他那时候正在变声,声音不是很好听,但是他的笑容已经征服了我。

    过了很多年,我还记得林恒说,“同学,谢谢你啦!”

    从见到林恒的第一眼看是,我就喜欢上他。这么说,一点都不夸张。除非你不相信一见钟情。

    我年少的心,第一次为异性而跳动。

    我喜欢上一个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班级的男生,这是个秘密,连我最好的朋友孟之柔我都没告诉。

    十六岁的我,有了青春的烦恼。

    再后来,虽然在一个校园里,可我没再看见过林恒。我们学校很大,我甚至怀疑,林恒是不是转学了,有一段时间,我老是在校园里晃荡,拉着孟之柔没事儿到处乱窜,美名其曰饭后消食,其实我是去寻找林恒的。

    没有缘分的两个人,在同一个校园,也遇不到。

    过了很久,久到我要忘记有林恒这个人时,因为高三艺术生分班,林恒忽然转到我们班,我才再次见到他。

    再次见到林恒,他已经长高了很多,声音也变了,和他的外表一样让人觉得赏心悦目。他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,阳光开朗,每一个笑容都牵动着我的心。我坐在人群中,向他投送去爱慕的眼光。

    目光交汇的那一刻,我看见了,他在对着我笑。

    然后,他指着我身边的空位置说,“老师,我可以做那里吗?”

    就这样,我和林恒成了同桌。阳光万丈中,林恒慢慢走向我,坐在我身边,对我微微一笑。那一瞬间,我以为,他记得我。

    可后来,我才发现,我错了。林恒他并不是对我笑,和我坐在一起,也是因为我的位置后面是大美女宋念青。而我的一厢情愿,造就了往后十二年的爱恋。

    林恒放下书包,对我笑,和两年前开学见到他那时候一样,明眸皓齿,青春期的男生,身上散发出一股独特的味道,吸引着我的眼睛。

    他是那种性格很外向的男生,和谁都能打成一片,也不像其他同学一样,带着有色眼镜看我,嫌我长得不好看,还胖。那时候的我,小心翼翼的活着,因为连平凡都算不上的长相,和圆滚滚的身材。

    我想,我之所以对林恒的爱持续了这么多年,多少和他对我与众不同的友好,有很大的关系。

    在班上,除了孟之柔,我只和林恒来往,之柔高中时候就很用功,加上性格关系,也不太愿意跟我们出去疯,每次都是我和林恒一起,到吧上通宵,去旱冰场滑冰,或者去体育中心看他打球。我和林恒成了好朋友,几乎形影不离。他有什么事儿都跟我说,从来不瞒着我,很多事情还让我帮他拿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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